当前位置:首页 > 创业梦想 > 创业政策 > 正文

衡阳出台政策鼓励全民创业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点击次数:106|时间:2011-04-10 16:01

    近日,衡阳市工商局、市个私协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面进行了一些突破,新增了不少的亮点。记者注意到“允许未成年人可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依法继承、接受赠予成为公司股东;根据‘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等内容都出现在《措施》当中。

    市工商局局长吉振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措施》在突出全民创业的宗旨,尤其是在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和提高市场主体的总量几个方面有较大的突破。”

    吉振君在解读《措施》时表示:《措施》对创业投资主体作出了更加放宽的规定,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大中专毕业生等10大类创业人员从多方面给予支持,并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名称的登记条件。除此之外,放宽了注册资本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首期出资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定最长出资期限的基础上再延长1年;用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最高可达70%;组建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和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数额继续降低。同时,还下放了登记权限。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一律由所在城区工商分局登记。

    《措施》最引人注意的一条莫过于“允许未成年人可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不过《措施》对此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作为公司的股东,只能成为2人以上、50人以下有限公司的责任人,不能成为1人公司的责任人。吉振君表示作出这样的限制“是因为这两类有限公司在承担法律责任方面是不一样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