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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汇报

点击次数:333|时间:2010-08-18 21:54

瑞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汇报

我们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我们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培优培强两大工作重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多层次、多成分、多领域的发展态势。

一、基本概况

到今年7月底,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92家,今年新增19家,出资总额5500万元,成员总数3500人,其中农民成员3425人,带动农户1.5万户。

1、范围广范。涵盖了种植业(36家)、畜牧业(29家)、渔业(10家)、林业(6家)、农机植保服务业(6家)、其他(5家)等诸多领域。其中服务类合作社为今年新增亮点,今年新增4家农机植保服务专业合作社。

2、形式多样。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的类型来看,有能人或专业大户带动型,如惠农山药专业合作社、蓝天吊瓜专业合作社,碧野农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动型,如利安生猪专业合作社、溢香禽蛋专业合作社,渝瑞有机山药专业合作社;乡村组干部引导型如香冠军水梨专业合作社、夏畈西瓜专业合作社、三鑫螃蟹专业合作社;散户联合型,如荷花湖渔业专业合作社、洪岭果蔬专业合作社、养蜂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

 3、专业性强。特色产业逐渐凸显。绝大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以一种农产品为核心和纽带的合作与联合,以我市四大特色产业山药、生猪、渔业、果蔬为主,形成了四大产业合作社群。例如以南阳、高丰、横立山三地为核心共有山药合作社9家,以南义、横港等地为核心共有养猪合作社10家,以赤湖周边为核心共有渔业合作社10家等。以桂林、横港、赛湖、高丰、横立山等地为核心共有果蔬合作社17家。

 4、订单农业。为了确保种养规模的稳定,确保农户利益,部分合作社与涉农龙头企业签订合同,合作社再与农户成员签订单,明确产品和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并对签订订单的农户成员,实行产前提供良种、培训,产中提供种养技术指导和管理,产后进行统一收购销售等服务,同时向农户承诺以合同签订的保护价收购。如蓝天吊瓜专业合作社、绿野生姜专业合作社、辉祥有机果蔬专业合作社、田野有机蔬菜专业合作社、辉祥有机马铃薯专业作社等。订单农业不仅使农户从生产到销售减少了中间环节,改变了传统的经营方式,而且订单中实行最低保护价,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二、工作措施

1、明确目标。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我们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10家,入社农户达到5000户,带动农户1.8万户。15%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6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盈余分配;农民成员的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的人均纯收入高出25%以上。

2、严格考核。我市每年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情况纳入全市经济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初,我们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管理工作任务与乡镇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量化目标责任状,并每季通报一次发展进度,年终进行考核结帐,有力地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目前,我市范镇、高丰、横港、桂林、横立山南义、码头等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都在6家以上。

3、部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得到了市直所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在合作社证件办理过程中,立足高远,顾全大局,始终坚持提供各种优质服务。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供销等部门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引导、培育,促进了我们农民专业合作社迅猛发展。发改委、财政、科技以及农口各部门积极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3年争取项目资金300万元以上。农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为合作社提供贷款,有效地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瓶颈难题。

4、对口帮扶。一是挂点帮扶。今年我们农业部门领导干部开展帮扶农民专业合作社活动。帮扶活动以农业局领导干部为主体,经管站、农机局、粮油站、经作站、山药中心等站所分别对口扶持金桥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等9家合作社。帮扶主要内容为: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章程和管理制度,合理设置组织机构,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促进规范发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办社和财务管理能力。鼓励和支持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树立合作社自有品牌形象。积极组织合作社参加各种展示展销会、供需洽谈会和产销见面会,在城市设立销售窗口或超市专柜,提高合作社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帮助合作社解决生产经营资金贷款难等生产、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支持合作社创办加工型企业,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多渠道帮助合作社的优质农产品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拓宽流通渠道。二是项目政策扶持。我市通过实施土壤整治、财政涉农资金捆绑、农业产业化等项目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资金,同时利用国家惠农政策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5、人才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理事长的素质高低,决定着合作社的发展前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市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组织合作社到省市参加培训班,已经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300多人次。2009年,我市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纳入阳光培训的计划,举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阳光工程培训班,今年将继续举办。通过培训,增强了他们民主管理意识,促进了规范管理水平,提高了经营管理能力。

6、示范创建。为了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今年我们制定了《瑞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兵社考评认定标准》。示范创建工作主要围绕合作社管理规范化、合作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服务系列化、经营效益化等六个方22个小项进行。年底将对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合作社进行考核评定,由市委委、市政府进行命名表彰,并奖励每个示范专业合作社1万元。目前示范创建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我市拥有省级示范社1个(南义利安生猪专业合作社),九江示范社9个,瑞昌市级示范社20个。

三、作用成效

1、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随着我市山药、生猪、果蔬、渔业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加快了农村优质、特色产业发展的进程促进了特色农业向规模化、优质化、商品化发展。

2、促进了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了农民科技素质的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正逐渐成为农业生产新品种和新技术的传播和推广载体,活跃在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成为农技推广的新角色。

3、通过土地合理流转促进了散户农业向规模农业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把农户分散的土地通过托管、租赁、承包、入股等多种方式,集中经营,盘活了土地,促进了土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4、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瑞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成为解决小农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和搭建农户与龙头企业、流通企业等合作的平台,从而把分散的农户小生产组织起来,统一产前产中产后管理,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农产品价格的谈判地位,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实现了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5、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互助基金、信贷联保、赊账、提供种苗,甚至是无偿服务等多种方式带动贫困农户发展种养业。入社农户成员和带动农户收入均增加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越来越受农民欢迎,已成为农民增收、发展农村经济的新引擎。

正是因为着力培强,措施得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显示出勃勃生机。我市合作社拥有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个,绿色产品2个,注册商标(含申请)10个。今年有金桥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惠农山药专业合作社、祥丰小龙虾专业合作社、利安生猪专业合作社、蓝天吊瓜专业合作社、香冠水梨专业合作社、绿野生姜专业合作社7个合作社被列入九江市百名示范合作社。其中我们推荐祥丰小龙虾专业合作社向省农业厅申报项目扶持,和财政局联合推荐惠农山药专业合作社、绿野生姜专业合作社申报财政项目扶持。

目前有“溢留香”皮(咸)蛋、“独一支”山药、“系马桩”山药片(面、豆蛰)、“田园”大米、“赣北水梨”、“瑞昆”猪肉等合作社产品,顺利实现了农超对接,产品走出省内,打入多个省外市场,年交易额约2千万左右。

今年,我们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线继续抓好五大工程,即一是抓好示范创建活动;二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三是加快人才培训进程;四是抓好品牌培育工程;五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活动。全面做强做大农民专业合作社。

 

 

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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