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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三阶段转段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点击次数:4193|时间:2009-11-29 20:52

同志们:

按照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统一部署,在州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第二指导检查组的指导帮助下,怒江中院顺利完成了理论学习、分析检查两个阶段的全部内容,即将进入整改落实阶段。下面我代表中院党组对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对第三阶段的活动提出要求。

一、分析检查阶段的基本情况

(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找准存在问题

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阶段的部署要求,我们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采取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走访。总结正反经验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共征求到意见建议27条,其中肯定意见5条,意见建议22条,经过认真分析梳理,归纳起来,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集中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思想观念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思想解放的程度不高,干事谋发展的思路不开阔;二是有的干警在实际工作中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进取精神不足,工作一般化;三是服务大局,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不强。有些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有些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还不高;四是中院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30岁以下的年青干部少,加之有审判资格法官不多,给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带来困难;五是基层法院法官断层问题突出,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六是通晓少数民族语言办案的法官少,全州法院干警中,少数民族干警占80%以上,但较大部份少数民族法官不会用本民族语言办案。

(二)对照检查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

在开展第一阶段学习调研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为了检验干警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成效,我们按照省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干警进行了书面考试,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通过“大学习、大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思想认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分析了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主要原因。一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工作的能力不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还不够系统深入,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基本要求的把握上还不够完整准确。部分干警的学习态度还不够端正,深入学习的劲头不足,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应付了事的想法,尚未达到“入耳入脑”,没有完全做到真懂真用。二是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转化为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的能力还不强,水平不高。不善于用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讨论研究问题,统筹兼顾方面还有差距,对司法实践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的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把思路转化为部署,部署转化为行动的效率不高。三是改革创新的意识不强,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大,满足于现有的工作状况和既得的成绩荣誉,争先创优意识不强。由于受地理环境条件的限制,法院干警走出去参观学习的机会少,见识不多,视野不广,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勇气。四是班子自身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自觉运用党的基本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思路受到局限。统筹协调工作的能力不强,还没有把科学发展观完全地真正地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人生信仰和司法理念。

(三)开展“三个一”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学习实践的深入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分析检查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全面推进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与执行工作中,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按照州委和省高院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三个一”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省委书记白恩培同志提出的“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重要论述,并付诸实践。一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征求群众意见,带头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边查边改,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转变作风,认真履行职责,树立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二是要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有火一样的热情,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三是要求增强服务大局、服务科学发展的意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自觉地把审判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落实,使审判与执行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怒江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是分析检查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按照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交心谈心、沟通思想,达成共识。开展了多层次的谈心活动,院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交换意见,党员院领导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谈心征求意见,各党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党员与党外群众谈心,党员与党员互相交心谈心,取得共识。二是在交心谈心的基础上,按照“三检查三分析”的要求,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党组班子成员在做好充分准备后,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发言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院党组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联系个人的思想实际,联系分管的工作,联系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自身的学习、思想、工作进行了认真剖析,同时分析查找了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主客观原因,重点查找了主观方面的原因。班子成员严以律已,坦诚相见,本着对工作对同志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增进了团结。同志们一致认为,怒江中院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务实、民主、廉洁的领导班子。通过分析,对照检查,进一步找准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影响制约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明确了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努力方向,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工作思路,提出了整改的措施要求。

(五)认真分析总结,撰写分析检查报告

在学习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按照州委第二指导检查组提出的认真撰写分析检查报告的四点要求,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分析总结,归纳梳理,形成了撰写分析检查报告的提纲及具体要求。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发给每一个院党组成员认真审阅修改。同时送州委第二指导检查组、州委政法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州委组织部、州纪委、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等单位和四县法院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然后提交院党组召开会议讨论,充分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几易其稿,最后经党组班子讨论通过后上报州委及科学发展观指导检查组。党组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了州中级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充分运用学习调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取得的成果,深入分析查找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反映了党员干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形成的共识,明确了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努力方向、目标要求,充实完善了工作思路及措施。

(六)广泛开展群众评议,接受民主监督

院党组班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正式形成后,按照分析检查阶段的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群众评议活动。将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表发到本院各部门,组织干警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问题找得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五个方面开展了评议。同时将分析检查报告送州委第二指导检组审阅。经评议,广大干警对党组班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总体评价是好的,满意率为100%。评议工作结束后,正式在全院和相关部门、基层法院进行公布。

二、整改落实阶段的主要工作

整改落实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的最后阶段,也是最为关键的一个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落脚点,各支部、各部门和广大干警要充分认识整改落实阶段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要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和中院党组制定的《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抓出实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院党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阶段的领导,解决好工学矛盾,做到统筹兼顾。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各支部、各部门负责人要抓好所属干警的整改工作。广大党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解决实际问题,防止走过场。

(二)制定好整改落实方案

要在分析检查报告的基础上,针对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由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整改落实方案,再征求各部门意见并召开院党组会议进行修改通过后,及时报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二督导组审定批复,再组织实施。整改落实方案要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项目,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时限要求、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通过法院网站等媒体对外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各方面对整改内容和措施的监督。

(三)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阶段的活动,要结合怒江法院工作实际,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度。人民法院一个案件裁判不公,将会严重影响法律的权威,影响法院的形象。当前,要发挥好我院案件质量督导组的作用,实施好“三率”考核办法,防患于未然,从立案阶段就严把案件质量关,把督导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及时纠正不良行为,严惩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人。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人民法院的形象。要把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等要求落到实处,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要发挥好反腐倡廉监督员的积极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坚决查处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作风的督查力度,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要把《怒江中院机关厉行节约,降低工作成本的实施意见》真正落到实处。三是法院审判工作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要解决好人民群众告状难的问题,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避免在审判工作中机械办案,造成矛盾激化,对涉及企业破产、群体性诉讼等案件,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调动各种力量及时化解矛盾,做到“三保”的有机统一。四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贯彻落实好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首先要增进与广大群众的联系和感情,培养亲民爱民的法官干警。要结合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做好相关工作。要培养好适用型的法官干警,尤其做好通晓当地少数民族语言会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干警的培养工作。要加大对案件的调解工作,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要发挥好便民诉讼调解室的作用,争取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立案信访部门要耐心倾听涉诉信访人的心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处理答复工作,同时坚决纠正法院工作中的失误,确保矛盾不上交。涉诉信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院工作的质量,法院判决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法院对当事人的工作没有做到位,还是会引起当事人上访,因此,怒江中院出台了《判后释疑办法》,把服判息诉率作为考核全州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目标之一,以促进审判工作的质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前两个阶段,我院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出台了一批规章制度,在整改落实阶段,就是要把我院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并通过实践进一步对这些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有效性进行检验。

(四)开展好法院文化周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今年6月份,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中院下发了《关于举办法院文化周活动的通知》,定于9月份开展一次全州法院文化周活动。这次活动是全州法院系统近年来开展的一次大型文化活动,活动内容包括“科学发展观”论文比赛、卡拉OK大赛、兰花奇石展、书画摄影展。这些活动有利于丰富法院干警的文化生活,调整法官干警因工作压力大而产生的紧张心态和心理压力,更重要的是彰显一种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导向,促进法院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纵深发展。

(五)认真做好总结测评工作

整改落实阶段后期,院党组、各支部、各部门、要做好总结工作,中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科学的测评指标,并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达到整改目的。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总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绩、经验启示、问题与不足等情况,注重进一步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纳入经常性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经常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用实际行动巩固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我们采取边学习边实践,边查找问题边整改的办法,使我们的思想更统一,思路更清晰,目标更明确,任务更具体,措施更有力,制度更健全,管理更规范。这些成果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使科学发展观真正成为统领一切工作和一切行动的指导思想和理论武器。

(一)思维要讲智慧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首先就是要使我们增长智慧,提高思维能力。作为一名法官,既要有法律智慧,也要有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就是指要有广博的法律知识、娴熟的司法技巧以及高强的审判本领;政治智慧就是指坚定的政治方向、高尚的理想信念、以及运用法律服务于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名优秀的法官必须是两种智慧的结合体,所办理的案件真正体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就要求我们观察事物、思考问题、处理事情、工作实践都要讲究科学的思维方法,经过多方位、多角度、多空间的深思熟虑,得出科学的可靠的结论,而不是单线思维,就案办案。案结事不了,必然留有后患。

(二)决策要讲民主

决策的科学来源于决策的民主。无论领导干部的“主意”还是领导班子的决策,都应当事先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毕竟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高于个人的智慧。领导的主观愿望再好、出发点再正确,如果群众不满意、不拥护,肯定不是“泡汤”就是“走火”,领导者无地自容、威风扫地,领导班子没有合力、没有权威,任何一个单位、一个部门都不可能把工作搞好。

(三)管理要讲规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就没有管理的规范。一个国家靠完备的法律制度治国,一个单位靠可行的规章制度管理。法律面前要做到人人平等,规章制度要做到件件落实,人人遵守,而且要保持相应稳定,不可朝令夕改,更不能凭领导的个人情绪随意加以否定,只要是符合实际的、管用的、群众支持的就要不折不扣的坚持下去。需要强调的是制度不在于多,在于管用。我们过去定了许多制度,应当说绝大多数是好的,也是可行的,但有些制度过死、过杂,有的是相似或者重复,这就需要修改。我认为,作为中院来说,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套以“问责制”为核心的层级管理模系,建立一套以绩效管理为核心的考评体系,建立一套以落实“五个严禁”为重点的行为规范体系。目前审委会已通过了几个规定,都是围绕这“三大体系”制定的,下一步还会有一些制度出台。

(四)工作要讲方法

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这里面也涵盖了“方法”问题。方法得当会事半功倍,方法不当则事倍功半,有的甚至会导致不良后果。譬如说,我们在开庭审理案件的时候,法官的情绪控制不好,就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情绪;法官的言语不当,会引起当事人的反感。总之,我们说话做事都要讲究方式方法,要慎思慎言慎行。

(五)个人要讲形象

一个人的形象很重要,它关系到个人的生存质量甚至是人生的命运。我这里讲的形象是外在形象与内在形象的统一。外在形象体现在仪容仪表、言谈举止上,内在形象体现在个性修养、学识水平、道德情操等方面,内在形象通过外在形象来体现。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注重自己的形象,时刻不能忘记自己的身份,不能忘记自己的职责,我们每个人的形象最基本的要求应当与自己的身份和责任相适应。水平有高的,能力有大小,这是客观存在的,无法苛求一致,但做人的基本准则、所从事职业的基本要求应当是一致的。在这个问题上不允许讲特殊。

同志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于实现人民法院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无论业务工作多么繁忙,都要下决心、下功夫真学真懂真实践,努力使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争取在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改革发展的大潮中贡献出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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