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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0年第二批)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 |点击次数:47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树人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树人大学: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现有杭州拱宸桥、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0个岗位共24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底前正式到岗。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12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其中专职辅导员四个岗位因招聘人数较多,视实际报名情况统筹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树人大学网站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从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我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树人大学网站(http://www.zjsr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 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297019(浙江树人大学纪监审办)。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285816

 

附件:

1.浙江树人大学招聘计划表(2020年第二批).xlsx

2.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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