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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上市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轮)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 |点击次数:44

  上海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上市促进中心)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的主要职责为:健全全市投资促进和中小企业上市促进服务体系;开展招商引资,提供咨询服务,协调要素保障,促进项目落户;承担本市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改制上市相关工作;开展相关政策和发展趋势研究;负责本市投资促进环境推介,开展专业培训,强化市区协同,加强合作交流。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说明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人数

岗位类别

专业要求

其它条件

招商引资岗

建立工作网络与渠道,积累行业资源,开展产业分析研究,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和项目的跟踪工作;分析投资者需求,与引资者需求相对接。

1

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律

本科及以上,熟悉工商注册等工作,有招商引资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对象

  应聘人员须参加2020年度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成绩超过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已经被事业单位拟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不得再次利用集中考试成绩报考。

  (二)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报名截止日期至2020年11月25日。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报名信息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报名信息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居住证正反面);

  2.国内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3.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4.工作证明材料扫描件;

  5.笔试成绩证明,请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截屏(截图要求包含个人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表》(word文档签名扫描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yangkai1@sheitc.sh.gov.cn,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岗位-考试成绩”(例如:张三-行政管理-188)的格式命名。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将不再专门安排笔试,根据应聘人员参加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个人。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备考期间及面试当日,报考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如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中心对其政治表现、道德素质、诚信记录、应聘资格、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择优录取的原则,正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如经上述步骤,无合适拟录用人员,则该岗位空缺。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报上级单位审核批准,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54666137

  邮箱:yangkai1@sheitc.sh.gov.cn

  监督、投诉电话:23112789

  上海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上市促进中心)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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