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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0日 |点击次数:26

  上海市环境学校创建于1974年,是上海市乃至全国唯一一所专门以培养环境治理与监测技术、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环境机械设备管理与维修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特色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学校先后被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中国环境文化教育专家委员会批准为“国家重点建设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示范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2018年起学校分别被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第45、46届世界技能大赛水处理技术项目上海选手培养基地,第46届机电一体化项目上海选手培养基地。

  学校已连续11届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连续10年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也是上海市中小学(含中职)首批行为规范示范学校、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绿色学校、上海市环保科普宣传教育基地、上海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基地、上海市绿化和市容人才培训中心。

  学校现设中本贯通环境工程、中本贯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方向)、中高职贯通机电一体化技术、环境治理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生态环境保护、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新能源汽车维修、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九个专业。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和《市绿化市容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沪绿容[2010]6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职数

1

教务科

历史教师

1

2

环境工程专业部

环境工程专业教师

1

3

环境机械专业部

新能源汽车专业教师

1

  

  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2021年上海市环境学校教师岗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本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招聘简章》。

  3.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31日。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本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招聘办法及流程

  1.报名时间:2021年09月28日上午9:00至2021年10月10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hjxxzzk@126.com报名,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并附上证明材料:①报名表、②个人简历、③学历学位证明(境外学历考生需额外提供学位认证材料和国(境)外就读时的成绩单扫描件)、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⑤居住证复印件(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及其他资格证书证明、⑥考生面试健康承诺书。报名表在页面下方附件中下载,请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3.资格审查。本次招录资格审查为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试讲)。根据招聘职数,通过资格审核后每个岗位按照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试讲)名单。

  5.体检。每个岗位按照面试(试讲)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由上海市环境学校组织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及访问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等。

  7.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试讲)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h.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报考人员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随申码”注册申请,资格审核至体检结束期间非特殊原因原则上不离沪,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核、面试(试讲)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考试现场医护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报考人员,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

  随申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14天内体温异常的报考人员、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核、面试(试讲)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应如实填写《考生面试健康承诺书》,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夏老师

  联系电话:58604239

  报名邮箱:hjxxzzk@126.com

  监督电话:52567707

上海市环境学校

2021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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