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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人文化宫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 |点击次数:30

  上海市工人文化宫成立于1950年9月30日,是上海市总工会直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落实进一步深化工会改革要求,加强职工文体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讲解员(专技初级),职数1名。

  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

  2.热爱职工文化体育事业,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有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同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要求。

  4.已参加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2年7月30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1.6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1.岗位职责

  (1)承担主题展馆、各类展览陈列讲解任务,配合执行展馆各类社会教育和宣传推广工作。

  (2)负责展厅展品基本保养、观众预约以及资料整理等运维工作。

  (3)协助完成展馆讲解词撰写及修改工作。

  2.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历史、旅游、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

  (2)35周岁及以下,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4)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好的应变能力。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下午16:00止。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2)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需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及笔试成绩查询单;

  (3)上海市工人文化宫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4)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明(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

  (5)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

  (6)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7)国内院校非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国外院校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纸质版材料寄至上海市工人文化宫。

  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规定时间内收到报名材料即视作报名成功。

  3.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的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5比例确定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通知通过电子邮箱发放,未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5.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重点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职数1:1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单位指定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7.考察

  由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工作、学习经历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未通过的,本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8.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352030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120号519室组织人事部

  邮编:200001

上海市工人文化宫

2022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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